省疾控中心传染病防治专家提醒:口、眼、鼻要特别防护

长江日报-长江网1月31日讯(记者刘晨玮 通讯员赵子晗)疫情发生以来,武汉市民做到尽量避免外出,居家期间,到底应该注意什么?1月31日,记者来到湖北省疾控中心,就市民关心的问题进行采访。

省疾控中心传染病防治研究所副所长童叶青提醒,近期,市民仍然尽量不要外出,不到人口密集的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外出时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勤洗手,做好个人及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保证营养充足,勤运动,不信谣,不传谣,保持良好心态和充足睡眠。

在居家环境上,他建议,每日早晚开窗通风一次,每次15-30分钟,保持室内空气流动,减少疾病传播风险。此外,要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勤晒衣被,不随地吐痰,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弃置于有盖垃圾箱内,用含氯消毒剂和过氧乙酸消毒剂清洁消毒。在出现以下症状时,应立即报告社区开展排查,及时就医:体温大于37.3℃;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如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数仍在增加,童叶青提醒,大家不要放松警惕,还是应注意不出门、少出门,特别是儿童、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者,避免去人群聚集场所,咳嗽、打喷嚏时,要用纸巾及弯曲的手肘掩护并进行双手清洁。75%酒精可以杀灭病毒,需经常对日常经常接触的物品进行消毒。冠状病毒对热敏感,56℃30分钟,乙醚、75%乙醇、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和氯仿等,均可有效灭活病毒。

除了人与人近距离的飞沫传染,接触传播也是容易被忽视的传播途径。童叶青介绍,根据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新型冠状病毒的主要传播途径是经呼吸道飞沫传播,也可通过接触传播。

接触传播是公众容易忽视的传播途径,接触传播分为两种方式,一是近距离接触口腔分泌物等直接接触,二是感染者通过咳嗽、打喷嚏使病毒污染了物体表面,之后通过手接触进入人体的口、眼、鼻转移至体内造成感染的间接接触。门把手、电梯按钮、床栏、手机等物体都可能是接触传播的媒介,因此,要格外注意这些高风险部位的日常消毒。童叶青说,最重要的还是提倡“每个人都要参与到全面防控”。

记者从省疾控中心了解到,在疫情发生后,中心成立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制定了《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要点》《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监测方案》等防控工作方案。同时,开展全中心专业人员防控方案培训,向17个地市派出17支专业队伍奔赴一线,协助、指导当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病学调查、密接管理等疫情防控工作,并组织流行病学、实验室、消毒、应急有关专家对全省疫情进行分析,加强全省病例的监测与检测技术指导,加强舆论引导和健康教育工作,加强与国家疾控及其它省份的沟通,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分析疫情形势,为疫情防控提供依据。

【编辑:陈学忠 戴容】

(作者:刘晨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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