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隔离,户籍、证件遇到这些问题怎么办?

长江日报-长江网2月2日讯(记者谢冰林 通讯员杨保华)居家隔离期间户籍业务超期,孩子出生一个多月没落户,民身份证到期、损坏或丢失……怎么办?

2日,长江日报-长江网记者从湖北省公安厅获悉,为防止疫情扩散传播,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全省行政服务中心、派出所户籍窗口暂停办理户口和居民身份证业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有特殊需要的,可采取网络、电话预约方式,先行预约,依规办理。

孩子出生一个多月没落户不必担心,妥善保管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疫情过后,到派出所随到随办。

持有的《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马上就要到期,无需忧虑。湖北对2019年下半年以来湖北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或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迁入湖北的《户口迁移证》证件有效期延长至疫情解除后40天内均为有效、正常受理。

关于居民身份证到期、损坏或丢失,如果疫情期间不是急需使用身份证,建议在疫情过后再进行换领或补办。居民身份证业务目前已经实行全国通办,符合异地办证条件的,可以在居住地公安机关户籍窗口申请办理。急需用证的,可以同时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随到随办、立等可取,不会影响在社会事务中的使用。

今年准备参加高考的学生,已经办理过居民身份证的,湖北公安机关已经安排制证,可及时领取。同时,每年中考、高考报名工作开始前,湖北省公安厅还会开通考生办证“绿色通道”,加急为考生制证,确保每位考生都能及时领到证件。

湖北公安机关开通相关办理业务的网络预约渠道:

网络预约渠道一:微信关注“湖北公安政务平台”公众号。

网络预约渠道二:拨打咨询电话。

【编辑:王爽 戴容】

(作者:谢冰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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