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网络心理咨询需防范这些法律风险

长江日报-长江网2月27日讯(记者毛茵 通讯员呙冬冬)这次新冠肺炎疫情对社会生活产生了诸多影响,很多心理咨询师、咨询机构主动参与心理援助热线、网络心理咨询服务,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为求助者提供公益服务。上海星瀚(武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大力称,对心理咨询师而言,在各种热线、平台推出之后,网络心理咨询、援助过程中也存在许多风险点。明晰关键风险点,提早防范可能的法律责任,将有助于网络心理咨询、援助的顺利开展。他是在湖北东方明见心理健康研究所的网络分享会提出该观点的,并给出具体法律风险防范参考建议。

沈大力律师认为,疫情下心理咨询服务的人员需学习网络心理咨询服务规范性文件:《精神卫生法》、国家卫计委等发布的《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卫疾控发〔2016〕77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肺炎机制发〔2020〕8号),以及2020年2月10日由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实施方案》,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发布的《关于设立应对疫情心理援助热线的通知》(肺炎机制发〔2020〕18号)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发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心理援助热线工作指南》,《关于改善一线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切实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若干措施》等。

沈大力律师就自己关注目前网络心理咨询服务现实,初步梳理可能存在的主要法律风险点:咨询师资质与胜任力可能不合要求;危机干预不当可能产生不利后果;心理援助与付费咨询服务的衔接漏洞;知情同意内容不充分;信息保密与网络安全缺乏;对咨询师、机构的保护存在不足等。他提出具体法律风险防范参考建议:

1、建议具有公信力的机构组织为主提供心理援助,同时要选择具备资质与胜任力的咨询师,对咨询师资质进行审查和岗前培训和后续督导培训等。

2、重视危机干预事件报告及合法处理,在提供服务之前,要有完整的工作方案及转介流程,防止危机事件发生,以及危机干预也要注意平衡隐私权保护利益。

3、要做好心理援助与付费咨询服务的区分。

4、要尊重知情同意内容,尽量通过协议约定清楚,如要求求助者自主签署知情同意书,或至少首次咨询时与求助者讨论知情同意。

5、通过协议或技术手段,强调网络咨询的信息保密与网络安全保护。

6、提前明确心理咨询师、机构职责,事前防范参与公益志愿服务的法律风险。

沈大力律师从法律角度考虑,认为要做好心理咨询服务,需要安排好制度建设、管理建设、团队建设、工作流程、专业支持、危机管理和长期规划等问题,并强化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如遇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以尽可能防范法律风险。

【编辑:付豪 黄亚婷】

(作者:毛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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