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市场监管局:防疫用品及生活必需品不得搭售其它商品

长江日报-长江网3月5日讯 未经消费者同意,相关平台、商超企业,不得通过网络团购搭售商品或服务。5日起,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将加强防疫用品及生活必需品的网络团购监管。

为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网络交易秩序,湖北省市场监管局针对网络交易平台、商超企业(含 APP 客户端、直播、微博、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等)网络团购行为,制定了加强防疫用品及生活必需品网络团购监管的措施。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对在销售防疫用品过程中,强制搭售其他商品,或者变相提高防疫用品价格的,将依法予以重罚。加强平台内经营者资质审查,加强网络团购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据介绍,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将加强网络团购广告监管,禁止宣传具有防治“新冠病毒”功能的防疫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相关广告宣传不得引用“新冠病毒”用语及相关内容。加强网络团购消费维权,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加强网络团购食品安全监管,加大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排查,以提高网络团购商品质量。(记者马辉 通讯员湛信 曾里)

【编辑:向洁 戴容】

(作者:马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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