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

长江日报-长江网4月1日讯 4月1日,湖北省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以赴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介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稳岗促就业的举措。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董长麒介绍,《措施》对保障困难群体就业和基本生活都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具体举措。

一是保生活,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延长保障期限、扩大保障范围,将失业保险金标准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5%提高到90%。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人员,可继续发放直至法定退休年龄。对领金期满仍未就业的,以及不符合领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按当地失业金标准的80%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二是强援助,将受疫情影响人员及时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做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理,对暂时难以外出且有就业意愿的农民工,开发一批临时性公益岗位托底安置。对从事公益性岗位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一年。对期满后仍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特殊困难人员,再次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

三是优服务,登记失业人员可免费获得政策执行、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免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符合就业创业扶持条件的,可申请帮扶政策,加快推进线上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可在常住地进行失业登记。

目前,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经济社会持续逐渐恢复。湖北公共招聘网每天都发布很多省内用工单位招聘信息,湖北省也正与东部沿海省份沟通对接,将陆续举办面向湖北人的专场招聘活动。(记者陈晓彤 陈小敏 郭丽霞)

【编辑:符樱】

(作者:陈晓彤 陈小敏 郭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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