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款到账未领,还款公司无法投标,务工人员同意先结案

长江日报-长江网4月7日讯  4月8日投标前,江夏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如愿取得了投标权。

2018年2月至2019年1月,武汉某消防公司聘请四川乐山人王某等30名外地工人做工程,工程完工后,欠王某等人150万元劳务报酬未付。

2019年6月,王某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同年12月25日,法院终审判决,武汉某消防公司10日内支付拖欠工资。2020年4月4日,王某等人委托代理人向江夏法院申请执行,其中26人的申请已于当日受理,另外4人因代理手续不全暂未受理。

139万元被执行款到账凭证

4月6日,接到江夏法院执行通知后,武汉某消防公司表示愿意履行全部债务。但因其4月8日将参与一项目招投标,如在此前不能撤除其被执行人信息,将失去投标资格,请求法院加快出具结案通知书速度,帮助企业顺利复工复产。当日下午,该公司已将26案执行款合计139万元全部缴至法院案款账户。

4月7日下午,干警姚玲正在抓紧打印结案通知书

因王某等人为外地务工人员,受疫情防控影响,当前不能返汉办理领款手续,考虑到消防公司招投标在即,江夏法院执行指挥中心通过代理人与各申请执行人取得联系,告知王某等26人,执行款已经到法院账户,特殊时期,先行结案不会对他们的实际权益产生影响。最终,王某等分散在多个省市的26名申请执行人均表示,愿意提前结案处理,支持消防公司复工复产。

4月7日,江夏法院依法解除对该消防公司的执行措施,并以电子送达方式向被执行人送达了结案通知书。考虑到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江夏区法院表示,将主要以线上和转账形式尽快将执行案款发放到位。

(记者万勤 通讯员方文博 杨睿)

【编辑:戴容】

(作者:万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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