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测温取号有序进入,武汉中院恢复开放公众服务场所

长江日报-长江网4月21日讯 4月20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证据交换中心和信访接待大厅恢复开放首日,诉讼服务中心共接待当事人32人次,办理16件立案业务。

20日上午9点,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刘律师来到武汉中院诉讼服务中心民事立案窗口,成为武汉中院恢复开放公众诉讼服务场所后的首个立案人。

刘律师是武汉中院恢复开放诉讼服务中心后的首个立案人  通讯员王田甜 摄

在大厅入口处,武汉中院加装有人脸识别红外测温装置,刘律师戴着口罩,站在测温仪前面,直视屏幕,约2秒钟出测温结果。然后,她按程序主动出示身份证件和健康码,登记后,在身穿防护服的干警指引下到办公区域办理立案手续。 刘律师向法院工作人员提交了缴费凭证和相关证据材料,填写立案联系卡, 20分钟后走出诉讼服务中心大门。

“事情办得很顺利,除了进大厅需扫码、测温和限制同时进入人数外,与平时没啥区别。”刘律师说。

武汉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来法院现场办理有关事项的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需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法院工作人员指引,在诉讼服务场所外保持间隔排队,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出示身份证件和健康码,体温检测后,取号按顺序进入。因疫情防控暂缓的开庭、调查、调解、质证等诉讼活动,武汉中院也将于近期逐步恢复。

武汉中院建议当事人、诉讼代理人优先选择“移动微法院”小程序、武汉法院诉讼服务网进行网上诉讼活动。不便于开展网上诉讼活动的,也可通过邮寄方式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法院将及时予以处理。

据悉,防控疫情以来,武汉法院已处理网上立案151件,接听12368诉讼服务热线1200余人次。(记者万勤 通讯员王田甜 索一冉)

【编辑:黄亚婷】

(作者:万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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