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华中最好的肝病医院”被罚314万

长江日报融媒体3月15日讯 3月15日,武汉工商局发布了2017年八大打假维权典型案件。案件主要涉及到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4个)、不正当竞争(2个)等。

“黑中介”大肆侵占租金和押金

被罚100万元并吊销营业执照

2017年11月,在武汉的房地产租赁“黑中介”专项整治行动中,工商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武汉安逸客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从2016年9月到2017年11月,先后在58同城等网络平台上虚构杜撰内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诱骗房主、租房群众特别是刚毕业的大学生与其进行房屋租赁交易经营活动。该公司在实际经营中,大肆侵占房主和租房群众的房屋租金、押金,引发大量投诉和举报。

该公司的行为严重违法,且违法情节恶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市工商局依据《广告法》《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100万元并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被医学界公认为华中最好的肝病医院”

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被罚314.05万元

2017年,群众反映武汉东方肝泰医院有限公司利用网络等发布虚假医疗广告、欺骗患者。

经查,该公司从2016年8月到2017年8月7日,通过互联网、电视台、杂志等发布虚假违法广告,使用国家机关名义虚构国家项目、使用湖北慈善总会名义虚构慈善救助公益工程,杜撰承办“十二五全国无肝炎计划”“863肝病康复活动”并“得到国务院卫生部首肯”,虚构“武汉东方肝泰医院是北京东方肝病医学研究院的直属医疗机构,也是中国国际生命医学工程院科研第三医院,医院也先后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连续两届全国文明单位、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等内容。

同时,该公司还使用了“武汉东方肝泰医院汇聚一大批顶级的医疗精英专家、拥有当今全球先进的医疗设备、运用国际最前沿的诊疗技术、被医学界公认为华中最好的肝病医院,中国最具影响力特色肝病医院”等禁止性用语。

工商部门依据《广告法》的规定,责令该公司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314.05万元。

包装装潢高度近似

酒企“傍名牌”被罚1.9万元

2017年8月,市工商局接到相关企业投诉举报,反映石花封缸酒(武汉)有限公司涉嫌“傍名牌”进行不正当竞争。

经查,自2017年4月起,该公司委托四川泸州乐和酒业公司生产灌装“苦荞系列酒”。该酒所使用的包装装潢与毛铺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毛铺苦荞酒”包装装潢高度近似,构成了“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工商部门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9万元,并处罚款1.9万元。(记者王刚 通讯员张镝 蔡青)

【见习编辑:李茜】

(作者: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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