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它!司机装强光LED灯想“照瞎”电子眼

长江日报-长江网5月13日讯(记者魏娜 通讯员刘骙)5月12日夜间10时,21号公路焦沙路段上,一道刺眼的灯柱引起执勤的青山交警注意,民警当即拦停这辆重载“后八轮”,检查发现该车前后都加装了强光灯。在民警的现场教育下,司机认识到错误并接受处罚,同时在民警监督下拆除了非法安装的“强光LED灯”。

交管部门介绍,一些货车司机在车牌旁私装强光LED灯,试图躲避电子眼,为违法“打掩护”。殊不知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交通法规,还会对交通安全带来严重危害,早已引起公安交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民警现场教育司机

近日,青山区交通大队为规范“大三车”通行秩序,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围绕青山区21号公路、青化路及化工区化工大道、焦沙路、八吉府大街等大型车通行频繁的路段开展持续整治,5月以来共查处违法安装“LED强光灯”、闯红灯等违法“大三车”50余台次,拆除有关违规安装装置30余台次。

装强光LED灯就能“照瞎”电子眼?民警介绍,不可能,安装“强光灯”,实际上不仅起不到逃避违法打击的“效果”,而且在会车时会瞬间“致盲”对向车辆,也会影响后方跟车驾驶人的驾驶视野,非常危险,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民警表示,加装强光LED灯设备严重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将被处以处罚款200元,责令拆除违规装置,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应刑责。

民警提醒,车辆出厂时均按规定标准安装了车灯,切勿因为个人喜好、炫酷或逃避电子警察摄录等,对车辆进行私自改装加装灯具。货车私自违法加装、改装汽车照明设施属于违法行为,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

【编辑:戴容】

(作者: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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