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高空丢完牛奶盒又丢酒瓶,被抓


长江日报-长江网5月19日讯 “又有人从楼上丢东西,太可恶了!”5月11日晚,武昌一小区内,一玻璃酒瓶从天而降,差点砸中路过的老人,居民气愤不已报警。民警借助高空抛物专用监控探头发现了嫌疑人,并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男子从家中随手抛出酒瓶

5月11日晚上8时30许,一老人正在武昌区梅苑路一小区内散步,突然一声巨响把她吓得够呛,定睛一看,眼前原来是一个破碎的酒瓶,明显是从高处坠落摔碎的。看到老人受惊,四周的街坊邻居围了上来,大家七嘴八舌地议论起来。

男子从家中随手抛出牛奶盒

“肯定是楼上丢下来的,差点砸到人!”“今天中午还有人丢牛奶盒,溅得一地都是”……有义愤填膺的邻居报了警,武昌区公安分局梅苑派出所的民警立即赶到了现场。因为该小区每栋楼下安装了防范高空抛物的专用探头,录像画面显示,该小区1栋1单元24楼的一处亮着灯的窗口有人往外扔东西,民警迅速摸清了该住户的相关信息。

5月13日,民警来到嫌疑人上班的公司将其抓获,嫌疑男子名叫陈某,今年40多岁,武汉市武昌区人。据他供述,11日中午他从窗口扔了一盒没喝完的牛奶,到了晚上他又将一个玻璃酒瓶从24楼扔到楼下。民警问他这么做的原因,他回答:因为太懒,这样处理垃圾省事方便。锁定相关证据后,梅苑派出所依法立案,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对陈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武昌区公安分局法治大队民警包政敏介绍,去年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当中指出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陈某明知可能造成严重后果,仍多次进行高空抛物,其行为适用该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如果坠落物造成他人伤亡,还将以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进行处罚。

民警提醒,高空抛物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当前,全市已建成数百个智慧平安小区,在高层建筑安装的“朝天眼”监控探头,专门用来捕捉高空抛物行为。广大市民切勿随意抛掷垃圾,为图一时方便换来牢狱之灾。(记者谢冰林 通讯员黄赤橙 孙逊)

【编辑:朱晓莉】


(作者:谢冰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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