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将探索成立长江经济带仲裁联盟

长江日报-长江网5月21日讯(记者谭在龙 通讯员武仲宣)近日,湖北省印发《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就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湖北省实际,提出了实施意见。

据悉,《实施意见》共四部分,分别为:理顺仲裁管理体制,规范仲裁发展秩序;改革仲裁运行机制,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创新仲裁工作机制,提升仲裁服务能力;加强组织实施工作,营造良好改革氛围。在具体实施意见方面提出17条措施,注重可操作性,突出湖北特色。

“我们正会同重庆仲裁委员会、南京仲裁委员会探索建立区域线上庭审合作机制,下一步还将深入探索成立长江经济带仲裁联盟。”武汉仲裁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意见》将推进行业协作和仲裁区域化发展,鼓励仲裁委员会之间开展良性竞争与合作,武汉城市圈、鄂西生态圈城市之间可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联合,整合仲裁资源,先行开展区城合作,建立区城性仲裁工作平台,推动仲裁区域化发展。

记者了解到,在《实施意见》中,明确了仲裁委员会由依法可以设立仲裁委员会的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是提供公益性服务的非营利法人。同时,要求仲裁委员会要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分离、有效制衡、权责对等的原则,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仲裁委员会决策机制和议事程序,强化仲裁委员会成员的履职责任,做实仲裁委员会。健全仲裁机构内部监督制度,改进仲裁员选聘和管理工作,推进仲裁秘书职业化和专业化建设,加强仲裁专业人才培养的力度。

此外,《实施意见》还鼓励创新仲裁工作机制,支持仲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积极发展互联网仲裁,推进行业协作和仲裁区域化发展。

“进一步发挥仲裁化解矛盾纠纷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武汉仲裁委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该委正在大力推进仲裁员融入社区法治建设。

【编辑:张玲】

(作者:谭在龙)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