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行记·清晰叙事有诀窍


周玄毅/文

文采这个东西,说奥妙也奥妙,说简单也简单。妙手偶得的天才横溢固然可遇而不可求,但是用最简洁的语言把事情说清楚,却是每个人都能够练习的。一个耳熟能详的例子,就是欧阳修的“逸马杀犬于道”,六个字讲清一件事,无一字多余,该交待的细节俱在,易于理解又没有歧义,实在是令人拍案叫绝。

作为对比,再看一下与欧阳修同游的两个朋友对此事的描述。其一:“有犬卧于通衢,逸马蹄而杀之。”其二:“有马逸于街衢,卧犬遭之而毙。”

除了有像“通衢”、“街衢”、“蹄而杀之”、“遭之而毙”这样的赘述,还有视角选取的偏差。有没有发现,这两种描述,正好分别是犬和马的角度,却偏偏不像欧阳修一样,是人的视角。

其实,要想简明扼要、恰如其分地描述一件事,最需要关注的,并不是你所描述的对象,而是你的描述所针对的对象,而这一点很容易被忽视。在以上这个案例里,写这段话既不是为了警示拦路狗,也不是为了告诫脱缰马,而是要向没有看到这起事故的人,讲清楚刚才发生了什么事,谁在那里对谁做了什么,仅此而已。而在一个中立的旁观者眼中,这个事件无非是由以下五个要素构成:状态(逸)、主动者(马)、关系(杀)、被动者(犬)、地点(于道)——无须添油加醋,单只是这样直接呈现出来,就已经是简练优美,很了不起的文字了。

顺便说一句,再加上隐藏着的“本体”、“数量”、“性质”、“时间”、“具有”这五个范畴,就正好是古希腊哲人亚里士多德大名鼎鼎的十范畴表,而后者正是一切叙述最本质最核心的内容。由此可见,有针对性地把握叙事中最基本的那些要素,何止能成为文学大师,简直是可以上升到哲学层次的。

说回到我们的主题:清晰叙事的关键,并非遣词造句的文字功夫,而是把握读者心态,从读者视角看问题的意识和能力。除了欧阳修的这个典故,类似的案例其实在生活中比比皆是,随便找几份报纸,看看它们对同一件事的不同描述,就很能发现其中的高下之别。

比如说,最近美国高通公司被发改委以反垄断为由罚了60个亿,这则热点新闻,涉及“反授权协议”(或者叫反向专利授权)这个非常专业的概念,如何在报道中只言片语解释清楚,就成了考验编辑功力的试金石。手头正好有几份报纸,随便抄三个案例:

一、“该条款是以往使用高通芯片的公司都必须将所持有专利反向授权,高通并不得以此专利向高通客户收取专利费,这也就是手机制造商只要使用了高通芯片其客户的专利都可以免费使用。”

二、“反授权协议,即手机厂商在使用高通芯片时必须将自身所持有的专利同时授权给高通,并且不得以此专利向高通的任何客户征收专利费。”

三、“这项协议意味着,即使一些手机厂商使用了别家厂商的专利,只要采购了高通公司的芯片,就不用担心专利的收费问题。”

很明显,对读者而言,以上三种表述的清晰和简洁程度是依次递增的。案例一最糟糕,因为它的视角在客户-高通-客户-其他客户之间不断切换,让人有晕车之感,如堕五里云雾不明究里。案例二就比较容易理出头绪,因为它的视角是客户-高通-其他客户,相互之间的关系比较清楚。案例三则更进一步,因为它最直接阐明了其中的利害关系,即采购高通芯片可以避免支付其他厂商的专利费,而这正是“读者视角”最关注的事情。当然,要达到欧阳修的境界,还可以更进一步,一句“使用高通芯片的手机厂商互免专利费”也就够了,其中的利益关系,就像“给同一个老大交保护费的小弟相互之间不收保护费”一样,简洁明快,一目了然。

周玄毅 青年学者,武汉大学辩论队总教练,行深辩论,偶有所得。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