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扩大法定继承人范围,侄甥可代位继承

长江日报-长江网6月2日讯(记者夏晶)“侄甥可代位继承,那自己的孩子继承遗产的份额是不是会减少啊?”近日,在《民法典》颁布后,很多人有这样的疑问。那么在《民法典》中关于代位继承究竟是如何规定的?长江日报-长江网记者采访了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陈小燕,对继承编中大家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读。

陈小燕教授指出,《民法典》1260个条文,构建起全方位的民事权利保护体系。而继承制度是关于自然人死亡后财富传承的基本制度,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

她说,首先要搞清楚《民法典》对遗产范围的界定,将继承法中遗产范围,公民的收入、房屋、林木等一一列举的方式删除,《民法典》第1122条将遗产范围扩大为“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对遗产范围采取概括式规定,改变了继承法采取“列举+概括”规定。列举式需要一项一项去定性什么样的财产是遗产。

概括式则认定所有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合法财产都是遗产,可以被继承,最大限度地保障私有财产继承的需要,网络财产、游戏账号、虚拟货币等都概括其中。

而扩大法定继承人范围 ,侄甥可代位继承是在《民法典》第1128条增加了“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的规定,也就是将被继承人的侄、甥也纳入了代位继承人的范围。

这就意味着被继承人死亡后,他的遗产无人继承的概率大幅降低,避免财富流失。

陈小燕教授说,中华民族是特别重视家族历史和记忆的民族,这项新规有利于财富在家庭范围内的传承,有利于亲情关系的更加和睦。

【编辑:戴容】

(作者:夏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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