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办不得!一财务人员帮企业逃税20万被判刑

长江日报-长江网6月4日讯(记者陈勇 通讯员刘辉)应公司负责人肖某要求,武汉某模具有限公司财务人员金某通过虚开发票,帮助企业逃税20万余元,被蔡甸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2015年至2016年期间,肖某为偷逃税款,指使金某通过分批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方式,虚开税款32万余元,偷逃增值税20万余元。2018年3月14日,肖某因企业偷逃税款被警方抓获。次日,金某向警方自首。

2019年10月,蔡甸区法院审理发现,被告人肖某、金某及其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近千份,涉及20多笔犯罪事实。经教育,被告肖某、金某自愿认罪认罚,在开庭前主动补缴了全部税款并接受罚款。鉴于被告人肖某、金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近日,蔡甸法院一审判决,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告人肖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三年;被告人金某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缓刑两年;被告单位武汉某模具有限公司被处罚金5万元。

截至发稿,蔡甸法院今年审理涉企刑事案件13件,为国家及个人挽回经济损失204万余元。

【编辑:张靖】

(作者: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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