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转租,二手房东失联,人民调解巧解难

长江日报-长江网6月9日讯(记者夏晶 通讯员熊平)二手房东将房子出租给小吃店,没有提前告知原房东不说,人还失联了。原房东一怒之下要收回房子,小吃店老板直喊冤:投资了十来万怎么办?

李女士与方先生分别是徐家棚某小区某栋1楼某房屋的出租人与承租人,该房屋系李女士母亲所有,平时交由李女士出租打理。李女士出租给了隔壁做修车生意的邻居张某,租金每月2400元,租约到今年4月1日。

今年3月,李女士的母亲提出把房子收回,李女士来找张某,到了之后大吃一惊,自家的房屋竟成了小吃店。店主方先生表示是去年从张某手上租到的,租期到今年7月1日,租金为每月3800元,最后一个季度的租金已支付完。

李女士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她尝试电话联系张某,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她转而找到方先生,告诉他,自己与张某的租约已到期,要求他马上腾退该房,方先生当然不肯。双方找到了武昌区徐家棚街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时,李女士要求立即收回房屋。方先生则认为自己是去年7月才从张某手上租的,其间装修改造一共花去十来万,他希望能够直接同李女士签订两年的出租合同,继续经营一段时间挽回损失。对于方先生的续租要求,李女士明确表示不同意。

调解人员首先做方先生的思想工作,方先生表示,最少再让他经营一年,一年后无论经营状况如何,只要李女士说收房,他一定腾退。

调解人员又向李女士说清对方的情况以及打算,希望李女士考虑给方先生一定时间,毕竟刚经历疫情,这个时候大家都要互相支持。

经过调解员的不懈努力,李女士、方先生达成协议,李女士同意再租一年。租赁期满后,如李女士需收回房屋,须提前三个月告知方先生,方先生应无条件配合。至此,这起房屋租赁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编辑:戴容】

(作者:夏晶)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