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2019年度年报截止时间,​企业延至9月30日,个体工商户延至年底

长江日报-长江网6月10日讯(记者吴曈 通讯员陈燕兵)记者10日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受疫情影响,原定于今年6月30日截止的武汉市各类市场主体报送2019年度报告工作将延期。其中,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延期至9月30日截止,个体工商户年报窗口关闭时间延期至12月30日。

市市场监管局介绍,武汉市现有各类企业超55万家。截至目前,全市企业年报率为41.56%。

年报是企业的法定义务。根据不同的市场主体,报送的内容也不尽相同,主要包括地址、开业歇业信息、主营业务、股权转让信息、纳税信息、从业人数、营收、利润、社保信息等。据了解,凡2019年12月31日前在武汉市各级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内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除外),应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

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http://hb.gsxt.gov.cn/index.html)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个体工商户可通过上述系统,也可直接以书面形式到属地市场监管所报送年度报告。

值得一提的是,“外商投资企业(机构)”自2019年度起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多报合一”年报。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在内的市场主体在市场监管、人社、海关、统计、商务等部门相关事项合并年报,实行“多报合一”。

此外,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年度报告的市场主体,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申请移出的企业,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同时,在年报申请截止后,市场监管部门将对企业年报进行核查,如发现存在虚假年报等情况,也将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编辑:姚昊】

(作者:吴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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