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长江网6月15日讯(记者陈勇 通讯员刘辉)困难企业想打官司追债,却交不起一万多元诉讼费,左右为难向立案法官求助。法院启动诉前调解,帮企业追回了87万余元。
2018年7月,上海某公司与武汉某商砼公司(以下简称商砼公司)签订买卖合同,截止2019年4月,商砼公司向上海某公司供应混凝土6030立方米,货款总计259万余元,上海某公司支付了172余万元,尚欠87万余元。2020年初,商砼公司为了追回欠款,于5月18日向法院提起诉讼。
立案前,商砼公司负责人找立案法官求助,企业现在经济困难,如走诉讼程序,不仅周期长,还要预交一万诉讼费,实在有困难。考虑到企业实际,蔡甸区法院启动了线上诉前调解。
调解中,商砼公司要求除追回货款外,还要求被告支付高额的违约金、律师费。上海某公司则表示难以接受。调解法官则分别做双方工作,原告提出的高额违约金、律师费等,会增加诉讼成本和诉讼时间。该案事实清楚,被告如不还钱,败诉后损失更大。经协商,当事双方达成和解,上海某公司于5月30日前支付所欠87万余元,并承担4万元律师费。5月18日,双方当事人向法院提出司法确认申请书,法院依法出具了司法确认民事裁定书。
6月15日,记者从蔡甸区法院获悉,上海某公司已如约付清了87万欠款和4万元律师费。
【编辑:付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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