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是虚拟“人”,“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是不是一回事

长江日报-长江网6月24日讯(记者夏晶)每个公司都有一名法定代表人。日常生活中,很多人把法定代表人简称为“法人”,在很多电视剧里也时常有这样的说法。那么,“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究竟是不是一回事?“法人”“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它们三者之前到底有什么关系?

其实,“法人”不是生物学意义上的人。生物学上,人指的是有血有肉的自然人。而法人是根据法律规定设立的虚拟“人”。《民法典》第57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湖北广众律师事务所律师蔡保宁说,该条的重点是“独立”和“组织”。法人,相对于自然人而言,实际上是一种组织,是根据法律规定设立的虚拟“人”,所以称法人。这种组织独立享有民事权利、独立承担民事义务,有独立的人格权。

在《民法典》中,法人分为三种: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蔡保宁律师介绍,公司便是一种营利法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属于非营利法人,而特别法人是指机关法人等。

法定代表人是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民法典》61条指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汪师傅原是一家公司的焊接工,因为工作导致身体不适要离职,当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署了一份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承诺对汪师傅进行补偿。结果等汪师傅到公司领钱时,公司却告诉他经理已经换人了,也就是当时签署协议的公司法定代表人离职了,现在的经理新官不理旧账,之前的协议不作数。

蔡保宁律师强调,法定代表人是法人的负责人,是一个自然人,能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这意味着,他能以法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且该活动的后果由法人承担。

这就是为什么跟公司签合同的时候,除了盖公章,最好还要法定代表人签字。因为他能代表公司,只要他签了字,在没有其他使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公司就得履行生效的合同的义务。

而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又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可以称为法人的授权代表,这个代表可以是A,也可以是B,他不是固定的,而是取决于法人的授权。这个授权可以一事一授权,也可以是一揽子事项的授权。

法律小贴士

一般认为,法人制度肇始于罗马法。罗马法有关法人人格的理念主要体现在“团体”之类的组织中,“为了形成一个真正的团体,即具有法律人格的团体,必然有数个(至少为三人)为同一合法目标而联合并意图建立单一主体的人。”

罗马法中对“团体”之法律人格的赋予,被认为是民法理论研究和制度设计中最富想象力和技术性的创造。

(作者:夏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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