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艇刚靠岸就被抓捕,今年禁渔期武汉禁鱼执法刑事拘留54人

6月23日,市执法总队人员在汉阳江滩放生非法捕捞江鱼。 向军供图

长江日报-长江网6月24日讯(记者詹海波 通讯员黄敏) 2020年3月1日0时起至6月30日24时止,长江、汉江武汉段实施全面禁渔,为期4个月。6月24日,长江日报-长江网记者从武汉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督察总队获悉,禁渔期内市执法总队共计开展执法行动70余次,联合公安机关打击渔业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35起,依法刑事拘留54人。


5月12日,我市查获首起禁渔期自捕自销江鱼违法案件。  向军供图

5月12日,我市查获首起禁渔期自捕自销江鱼违法案件。市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5月5日,有市民举报汉南区邓南街水域存在电鱼非法捕捞行为,市渔政执法人员立马前往,经过多次走访排查,确定了5月11日晚抓捕目标。

12日凌晨1时,2名非法捕捞嫌疑人驾驶着快艇刚刚靠岸,埋伏在周围的市执法总队人员和市公安局水上分局的干警立马冲出来实施抓捕。现场查获涉案嫌疑人员两名,快艇一艘,高压电瓶及电捕设备一套,渔获物7.85千克。

6月23日市执法总队在汉南查处两条电鱼船只。  向军供图

非法捕捞的江鱼销往何处?经调查,5月14日上午,执法人员在汉南纱帽街某酒楼活鱼池内,查获长江野生江鱼大鳍鳠(俗称:石扁头)。酒楼经营者对其禁渔期销售江鱼的行为供认不讳,市执法总队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随后,市执法总队组织市区两级渔政机构对长江沿江各重点区域相关餐饮酒店进行突击执法检查。6月4日,在武昌区某酒店查处禁渔期非法销售江鱼行为一起。

市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全面推进落实“中国渔政亮剑2020”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全力维护长江武汉段禁渔管理秩序。禁渔期内,市执法总队共计开展执法行动70余次,查办渔业行政处罚案件13起,罚款3.6万元,联合公安机关打击渔业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35起,依法刑事拘留54人,全部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长江流域禁渔期是2003年经国务院批准全流域统一实施的禁渔期制度,是继海洋伏季休渔制度之后国家层面设定的重要的内陆水域休禁渔制度。2015年12月,农业农村部对长江禁渔期制度进行了调整,统一了长江上中下游的禁渔时间,并从3个月延长到4个月,使禁渔期能涵盖长江流域大部分水生生物的主要产卵繁殖期。

【编辑:姚昊】


(作者:詹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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