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起,武汉司机可在本地处理异地交通违法

长江日报-长江网6月30日讯(记者魏娜)武汉车主在外地开车被拍了电子眼,回家才收到处罚通知怎么办?6月30日起,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正式在湖北落地,非现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可异地处理。

长江日报-长江网记者从武汉交管部门获悉,按新版交通违法处理程序规定,电子眼违法处理系统已在6月30日上午完成升级。

在武昌区交通大队违法处理窗口,民警按照公安部的新规,要求交通违法处理当事人进行本人人脸识别拍照,出示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并进行完整的原件拍照,当事人身份证识别,全部完成后上传系统,实施全国范围的交通违法处理。

在江汉区交通大队违法窗口,工作人员张贴了异地交通违法处理程序告知。但记者从窗口获悉,当天没有预约办理异地交通违法的驾驶员。

根据修订后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交通违法行为事实无异议的,除了可以在违法行为发生地处理,还可以自主选择在发生地以外的任意地方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处理,大大方便了驾驶人,不用再为处理异地交通违法两地奔波。

其实,湖北司机早在两年多前已经可以在手机APP上处理部分异地交通违法。2017年12月中旬,湖北开通了网上违法处理和罚款缴纳功能,驾驶员可以登录手机APP“交管12123”或者湖北省交管局网站办理相关业务。其中违法处理和罚款缴纳功能的开通实现了打破地域、时空限制,全国范围内(除山西、西藏、甘肃)的违章均可实现网上缴款。但该平台仅限于处理本人及本人驾驶证绑定他人的机动车,且罚款金额小于等于200元、只允许作警告或罚款处理的电子监控违法行为记录,其他违法仍需到违法窗口办理。

公安部修订后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自2020年5月1日起,在湖南等5个省(区)启动试点,又分批在其他省(市)推广实施,已有30万驾驶人享受到了这一改革红利,累计处理跨省异地非现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62万起,6月30日起全国覆盖。

【编辑:张玲】

(作者: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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