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武汉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2730万元,增长七成多

长江日报融媒体3月26日讯(记者黄师师 通讯员黄金波)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和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必须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26日,2017年武汉水土保持补偿费“账单”出炉——全年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2730万元,较2016年多了1152万元,增长七成多。

《2017武汉市水土保持公报》显示,武汉现有水土流失面积共计927.14平方公里,约占国土面积1/10,侵蚀类型主要为水力侵蚀。程度以轻度、中度为主。对比往年,水土流失面积呈逐年下降趋势。

武汉作为丰水城市,水土资源为城市的一大优势,不过随着城市建设的高速发展,水土资源也逐渐面临严峻的考验。

为了实施最严水土资源保护,自2014年起,武汉按照新施行的征收管理办法和标准,开始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

据介绍,水土保持补偿费是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损坏了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依法须向水行政部门缴纳的费用。

据了解,水土保持补偿费将全额上缴国库,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年终结余结转下年使用。

【编辑:陈智】


(作者:黄师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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