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起,蔡甸区汉江干堤实行汛期车辆管制

长江日报-长江网7月10日讯(记者汪峥  通讯员孙克亮)10日下午5时,长江日报-长江网记者从蔡甸区相关部门获悉,蔡甸区汉江干堤开始实行汛期车辆管制,除防汛抢险和公交车辆外,其他社会车辆不得驶入管制区域。管制范围上起张湾街谢八家,下起田家台全长31.872公里。

据蔡甸区交通大队发布公告显示:鉴于强降雨仍在持续,江河湖库均处于较高水位,该区防汛形势依然严峻。根据《蔡甸区防洪预案》部署要求,自7月9日21时起,将蔡甸区防汛Ⅱ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Ⅰ级(红色)应急响应。

蔡甸防汛人员正在巡堤。 记者姚传龙摄

为全力确保抗洪抢险期间汉江干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确保抗洪抢险人员物资顺利进出,自7月10日起,区公安交警部门将对蔡甸汉江干堤实行车辆管制,除防汛抢险车辆和公交车辆通行以外,其他社会车辆一律不得驶入管制区域内。对尚在汉江干堤上停放的社会车辆,请车主及时挪车。对不听劝阻的,区公安交警部门会依法依规采取相应措施,切实保障防汛道路的交通秩序安全畅通。

【编辑:姚昊】

(作者:汪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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