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海事局开出“首违不罚”第一单

长江日报-长江网7月10日讯 为全面落实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更加优质宽松的营商环境。按照《长江海事局关于实施轻微海事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的通知》精神,武汉海事局积极落实,开出“首违不罚”第一单。

7月9日上午,武汉海事局阳逻海事处龙口执法大队在集装箱码头登轮检查过程中,发现“荣××”轮的垃圾记录簿未按规定记录近期的垃圾回收情况,执法人员当即告知船方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中关于《船舶垃圾记录簿》记录的条款。

在随后的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了解到该违法行为的产生主要由于船员在通过“船E行”App扫码回收垃圾后未在垃圾记录簿上进行记录。考虑到相对人此次违法行为属首次发生并未造成危害后果,且该船舶并未列入重点跟踪船舶,所属船舶公司的信用等级评价良好,符合长江海事局“首违不罚”的条件。因此,执法人员决定对该次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执法人员在收集完该船的违法证据之后,对船员进行了教育,并按照《长江海事局关于实施轻微海事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的通知》不予行政处罚流程的要求,于7月9日对该船舶开出了武汉海事局首份《海事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记者汪文汉 通讯员张岚 王田)

【编辑:朱晓莉】

(作者:汪文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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