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长江网7月13日讯(记者张维纳)长江日报-长江网记者从市商务局了解到,根据《关于印发国Ⅲ柴油车提前淘汰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商务〔2019〕43号)和《关于印发武汉市国Ⅲ柴油车提前淘汰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武商务〔2019〕202号)规定,国Ⅲ柴油车提前报废补贴政策实施时间从2019年8月1日(含)起至2020年7月31日(含)止。从8月1日起,武汉市国Ⅲ柴油车联合办公服务窗口将停止接收车辆申报材料,仅办理已申报车辆资料整理和部门送审工作。
市商务局工作人员提醒各位车主,请抓紧时间前往武汉市国Ⅲ柴油车联合办公服务窗口进行登记,并尽快将车辆送至有资质的报废回收企业,办理车辆解体报废,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为给报废回收企业预留办理《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充足时间,建议车主提早将车辆送至报废回收企业,避免因过晚交车导致证明无法在截止日期前办理完成,无法享受优惠政策。
具体政策及办理流程可登录武汉市商务局官网(http://sw.wh.gov.cn)查询,或咨询武汉市国Ⅲ柴油车联合办公服务窗口(武汉市阳逻经济开发区花园村)。办公电话:027-59765151转2号键,027-83536283。对外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日8:30-17:00 (7月31日前节假日照常办公)。
【编辑:邓腊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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