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房客”5年不交租金,法院派人上门腾退

长江日报-长江网7月18日讯  5年不交租金,反要求赔偿其违建房,面对“赖房客”李梅,硚口区法院派出20余名执法人员上门强制腾退,以保护商家的合法权益。

执法人员上门强制腾退。  通讯员东成 余月摄

2012年6月,齐乐公司将一套94平米的门面房租赁给天岚公司。3个月后,天岚公司将该门面转租给李梅开餐馆,李梅在房后庭院内搭建了200平米的房屋用于居住。两年后,齐乐公司收回门面,与李梅签定了租赁合同,租期一年,季租金4.2万元。2015年10月,房屋所在区域被政府纳入征收范围,齐乐公司要求李梅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李梅因对新租赁合同中有关拆迁处理的条款不满,既不签约,也不退房,租金也不交。2016年3月,房屋周边进入征收施工阶段,门面无法经营。齐乐公司要求李梅缴结账退房无果后诉至法院。2017年11月,经硚口区法院一审、武汉市中级法院二审,最终判决李梅腾退所占房屋及后院场地,支付14万元的占用费用,并按照每月7千元的标准,支付自2017年1月起的占用费用。判决生效后,李梅拒不履行法院判决。齐乐公司遂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经执行法官约谈后,李梅搬离违建房,但拒绝主动腾退。7月16日下午3点,硚口区法院执行局联合司法警察大队20余人,上门强制腾退了被占门面房。腾退时,执法人员对房内物品录像留证后移出房间。

18日,长江日报记者从硚口区法院获悉,法院还将追缴李梅拖欠的近30万元房屋占用费用。(记者陈勇 通讯员东成 余月)(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

【编辑:姚昊】

(作者: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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