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委会为何迟迟无法成立?街道办上线这样承诺

长江日报-长江网7月21日讯(记者杨荣峰)百瑞景四期业主想申请成立独立业委会,为何迟迟无法如愿?21日上午9时30分-11时30分,6月份10个“不满意评价事项最多单位”上线市网上群众工作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上述单位负责人上线市网上群众工作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现场承诺整改。

“6月不满意事项最多单位”上线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 记者任勇 摄

百瑞景四期业主向中南街道申请成立四期独立的业委会,中南街道回复称不能成立独立的业委会,只能整个百瑞景成立一个大业委会,各期成立生活区业主分会,但对于成立生活区业主分会的相关法律,中南路街至今没有拿出来。

中南路街办事处副主任徐斌介绍,物业条例第二章第十条已对上述问题有明确规定,“物业配套设施设备共用的,应当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符合条件的一期、二期西、二期东、三期、五期西已分别成立了生活区业主代表委员会。

中南路街道办将做好解释沟通工作,耐心向业主解读政策,按规范按程序指导业委会换届工作。在业委会换届过程和业委会今后的履职中,街道和社区积极搭建“三方联动”平台,加大业主合理诉求的解决力度,畅通业主反映问题的渠道。

【编辑:张靖】

(作者:杨荣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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