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们注意,武汉交警“首违警告”下线了!好消息是……

长江日报-长江网8月3日讯(记者汪洋)“武汉交警微信公众号上,首违警告是很棒的功能,最近却发现无法使用了,请问是什么原因?”近日,多位网友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上咨询,希望“武汉交警”微信公众号能恢复这一功能。

据了解,“首违警告”便民举措于2016年12月30日推出,即武汉司机发生本年度首起非严重违法的电子警察记录时,经参加“武汉交警”在线交通安全知识学习并考核合格,公安交管部门综合审核后,对其处罚可“转”为警告。

3日上午,记者点击“武汉交警”微信公众号页面的“首违警告”,显示“维护中”。记者从市公安交管局的回复中了解到,“首违警告”功能已正式下线。

市公安交管局科技管理处表示,2016年12月,武汉市公安交管局科技管理处针对“首违警告”的执行规则,开发了线上自动处理程序。车主在“武汉交警”微信公众号上提出申请后,由程序自动判断是否符合“首违警告”的条件,对于符合“首违警告”条件的车辆,由程序调用公安部交管局下发的“电子警察不记分处理”的接口进行处理。

2020年6月30号,湖北省交管局按公安部交管局要求,升级了“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程序升级后,公安部交管局收回了“电子警察不记分处理”的接口,各地市州均无法在线上进行电子警察不记分处理,因此武汉市公安交管局的“首违警告”也无法通过线上渠道实施。

针对市民反映的情况,市公安交管局多次与省交管局科技处报告该情况,省交管局科技处称公安部交管局将不再对各地市州开放“电子警察不记分处理”的接口,各地市州将无法实施自定的“奖励记分”或“减免记分”的政策。后期将由部交管局制定统一的规则后,在交管“12123”互联网平台上进行学习减分。

据悉,目前,交管“12123”互联网平台学习减分功能处于测试阶段,测试完成后由部局统一在全国实施。

【编辑:张靖】

(作者: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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