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发加班工资如何维权?劳动监察部门上线回应

长江日报-长江网8月6日讯(记者杨荣峰 李爱华)员工工作时长超过12个小时,企业不发加班工资,请问劳动者如何维权?6日上午,市人社局、市医保局等8个“双评议”参评单位负责人上线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针对网民提出的有关劳动维权的提问,相关部门一一作了回复。

图为上线现场。记者金思柳 摄

问:员工工作时长超过12个小时,企业不发加班工资。请问劳动者如何维权?

市劳动监察支队:对于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劳动者可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据材料向用工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或举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问:建议联合公安部门加大刑事责任追究,对企业法人代表加大刑事处罚。

市劳动监察支队:对于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工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对于符合条件的,人社部门会将此类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问:对劳动违法案件如何查处?能不能采取降低违规用人单位社会信用评价、扣除保证金等方式?

市劳动监察支队: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我们有严格规范的执法程序。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社部出台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对于用人单位存在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也将依法进行联合信用惩戒,使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编辑:邓腊秀】

(作者:杨荣峰 李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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