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职妈妈离婚时可申请“家务补偿” | 周二之约

文利红院长在直播中。通讯员李金星 摄

长江日报-长江网8月11日讯 8月11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长江日报报业集团邀请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文利红做客本报“周二之约”直播间,为你断清官难断的家务事。

直播中,网友提问踊跃,就家暴、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烦心的家务事向文利红院长咨询,文利红院长一一解答。

【关于家暴】

不离婚也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网友“樱桃小丸子9903” 问:我和我老公结婚6年了,孩子刚满2岁,前段时间和婆婆因为孩子教育的问题发生争执,老公竟然动手打了我。考虑到孩子还小,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我还是想给老公一次机会,但又怕他再次打我。我可以不起诉离婚而直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吗?

答:可以,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不以起诉离婚为前提条件。

网友“534007365” 问:我跟我男友同居十年没有领证。他前段时间酒后打了我,我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吗?

答: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37条的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所以你作为与被申请人共同生活的人,在遭受了其家庭暴力的时候同样有权利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关于抚养】

丁克夫妇收养孩子有条件

网友“吃西瓜不吐皮”提问:我跟妻子是丁克一族,约定不生育,现在又想抚养一个孩子,请问我们可以收养孩子吗?

答: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四个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在即将施行的《民法典》中,收养人条件在原有基础上增改了两处,即: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网友“icecomex” 问:我离婚五年了,儿子现在已经13岁了,儿子多次跟我说想随我一起生活,我多次找前夫协商变更抚养权被拒。我能去法院起诉可以要回抚养权吗?

答: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关于财产】

明年起,全职妈妈可申请“家务补偿”

网友“叮当猫2019” 问:我的朋友是一个全职妈妈,在家带孩子,操持家务。最近几年她老公心思不在家里,三天两头不归家,对她伤害很大,但她又不敢提出离婚。因为她们的房子是男方婚前买的,他老公也没有多少积蓄,她担心离婚后会净身出户,还得不到孩子的抚养权。

答:就现行婚姻法而言,她可以主张离婚补偿。明年生效的民法典对夫妻采用“法定共同财产制”的,也纳入适用“离婚经济补偿”的范围,加强了对家庭负担较多义务一方权益的保护。

《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 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 由人民法院判决。

网友“judas” 问:我和老公去年协议离婚,离婚时约定我们夫妻共同所有的一套房屋归我所有,但是我每次让我老公配合我去房产局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他都找各种理由推拖,我现在该怎么办?

答:在民政局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如果对方拒不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履行,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该离婚协议有效,并要求被告按照协议的内容配合办理上述房屋的过户手续。

目前直播正在进行,网友可登录长江论坛(http://bbs.cjn.cn)“今天我值班”板块,与文利红院长进行“面对面”交流。(记者陈勇 通讯员李金星 杨兰)

【编辑:贺方程】


(作者: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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