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线现场。记者金思柳 摄
长江日报-长江网8月21日讯(记者刘海锋 李爱华)我市中小微企业社保缴纳享受哪些优惠政策?8月21日上午9:30,市网上群众工作部组织开展的“服务市场主体,在线解决诉求”首场上线活动开始,针对企业、网民咨询的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费缴纳相关问题,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在线一一作出了回复。
上线中,网民询问,能否详细介绍下武汉有哪些阶段性免征社会保险费政策?
市人社局职工养老保险处:2020年2月至6月期间,中央决定对湖北省所有参保用人单位(除机关事业单位以外)免征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以用人单位方式参保的,参照执行上述政策。
2020年6月,中央决定对中小微企业的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政策实施期延长至2020年底,2020年7月至12月,除省统一确定的400多家大型企业以外,其他参保企业继续免征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上述政策武汉市已稳步推进实施中。
【编辑:戴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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