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申请可由他人代办,变更定点医院需到辖区医保经办机构

长江日报-长江网8月24日讯(记者汪洋)家人身患重疾无法到社保处办理重症手续,可否由家人代办?办理重症手续需要哪些资料?近日,多位网友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咨询重症慢性病申报问题,希望得到详细答复。

24日上午,长江日报-长江网记者前往市人社局江汉社会保险管理处探访,办事大厅内有两个窗口可分别办理重症申报初审、重症结果领取。等候区内,多位市民正等候叫号办理,还有市民正对照样表填写《个人重症申请表》。

图为江汉社会保险管理处。记者汪洋 摄

办事大厅公示了纳入重症(慢性)疾病的病种范围,包括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肝硬化等7种重症疾病和24种慢性病。不时有市民凑到窗口前询问:“患者行动不便,可由家人代办吗?”“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还有一位市民告诉工作人员:“孩子患有慢性肾炎,一直在吃药,但此前选择的定点医院较远,能否换成距家近一点的医院?”

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市享受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统筹报销待遇的参保患者有40.8万人,实行定点就医管理,每人可选定一家有门诊重症(慢性)疾病治疗资格的定点医院就医,同时可选定一家有门诊重症(慢性)疾病服务资格的定点药店购药。

医保部门工作人员介绍,个人重症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包括:个人申请表一份;本人社会保障卡原件;近两年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治疗相关疾病的病历资料;近期5张1寸或2寸证件照。“若患者行动不便,也可选择代办,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患者可变更定点医院吗?根据武汉市医保政策,门诊重症参保人员变更定点治疗医院,需提供本人门诊重症病历、门诊重症审批表到参保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编辑:姚昊】

(作者: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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