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专项技能培训、给予培训补贴……武汉多措并举保障退捕渔民转产就业

长江日报-长江网9月28日讯 抓好退捕渔民安置工作,让他们走上岸、立住脚,是做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的重要内容。9月下旬,市人社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组织退捕渔民专项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筹集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退捕渔民有关工作的通知》,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后退捕渔民转产转业和生活保障相关政策进行细化,进一步明确了具体措施。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鼓励发展产业安置、支持有组织劳务输出、扶持就地就近创业、引导企业吸纳就业、公益岗位兜底安置等具体政策和补贴标准,确保退捕渔民上岸就业有出路。同时,全面保障退捕渔民社会保险权益,参照被征地农民标准给予专业渔民社会保险补贴,兼业渔民按照每人4000元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并明确有关措施确保退捕渔民长远生活有保障。另外,对符合条件的落实临时救助、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等,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范围的、对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标准的退捕渔民予以相应的帮扶,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和住房安全。

《关于组织退捕渔民专项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对有培训意愿的退捕渔民要大力开展专项技能培训,提升他们的劳动技能和就业能力。培训时长不少于10天,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培训机构补贴,同时对参加培训的退捕渔民给予生活费补助。培训机构组织退捕渔民开展线上技能培训,按照每人500元标准给予培训机构补贴。与退捕渔民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在退捕渔民入职当月开展以工代训,按照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以工代训结束后,支持企业组织退捕渔民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以中级工为培养目标,按照每人5000元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关于做好筹集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退捕渔民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各区可从现有公益性岗位中筹集一批岗位,用于安置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就业。现有公益性岗位不足的,可结合实际开发一批护渔巡查、公共环境绿化养护协理、公共卫生保洁协理、治安维护协理等适合退捕渔民就业的公益性岗位。

下一步,市人社部门将会同农业农村等部门把退捕渔民就业培训和安置保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大力度、精准施策,指导督促各区做实做细相关工作,不折不扣地将退捕渔民转产转业和生活保障相关政策落实到位,确保退捕渔民就业有出路、生活有保障。(记者潘璐 通讯员杜伟 李秀荣 周发云 黄敏)

【编辑:金鑫】

(作者:潘璐)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