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司机新司机,长假两天就查到18名“酒司机”

长江日报-长江网10月3日讯(记者魏娜 )今年国庆刚好遇上中秋,“双节”长假期间,亲友聚餐饮酒增多,酒驾行为发生概率增加。江夏交警在全区各重点路口路段、餐饮娱乐场所周边道路设卡,进行酒驾醉驾的整治行动。长假伊始,就查处18起酒醉驾违法。

被查到的“酒司机”

刚到手两天的驾照还没“捂热”就被注销了

10月1日,江夏大队三中队民警在郑店街设卡进行酒驾查处,13时46分许,李某驾驶鄂AB***2二轮摩托车经过卡点,身上一阵酒味,民警将其拦下后,李某说自己中午喝了一瓶啤酒,但是自认为酒量还可以,喝一瓶啤酒肯定没事,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6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进一步查验证件时,发现李某2020年9月28日才初次领证,还处于实习期内,距离这次被查出酒驾才过去2天。

最终,李某因持有的驾驶证尚在实习期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实习期酒驾的,驾驶证记12分,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注销驾驶证。

屡教不改!驾照被注销后,无证驾驶摩托车还酒驾

又一辆二轮摩托车经过卡点,执勤民警随即将其拦停,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核实证件信息时,发现驾驶员王某之前也是因实习期酒驾,驾驶证被注销了,此次仍然不知悔改,无证驾驶且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

王某称,自己平时很少骑车出来,今天过节出门走亲戚,中午喝了点酒,没想到快到家门口被警察逮个正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王某无证驾驶和再次饮酒驾驶违法行为,将被处以10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罚款3000元的处罚。

酒后为朋友“代驾”,付出惨痛 “代价”

14时04分许,一辆鄂A6***Q小型普通客车距卡点100米处突然停车,从车内下来一名男子转身向菜市场方向逃跑,执勤民警见状快速跟上将其查获。面对交警,驾驶员周某谎称自己只是下来找洗手间的,且他并未驾驶车辆。

为了查明真相,民警立即调阅监控,发现在行驶至检查点前,车辆一直是周某在开。面对证据,周某不得不承认了事实:中午跟几个朋友一起到农庄吃饭,席间喝了一瓶啤酒,因为朋友对路况不熟,又想着过节中午应该没人查酒驾,就抱着侥幸心理为朋友“代驾”,直到发现前方有交警查车,准备下车逃避处罚,没想到被逮个正着。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武汉交警提醒,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共度一个安定祥和的假期。

【编辑:姚昊】


(作者: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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