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稳岗返还政策继续加力,符合条件的企业本月内可申报

长江日报-长江网10月21日讯(记者吴曈 通讯员金睿)21日从武汉市人社局获悉,武汉市将进一步加大稳岗返还政策力度,加大对生产经营困难企业、为抗疫做出较大贡献企业(单位)的支持。

今年以来,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武汉市采取“降门槛、提标准、扩范围、简手续、提速度”等多项举措加大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力度,支持企业发展。据介绍,截至9月底,今年全市共为7万多家企业拨付稳岗返还资金超12亿元,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武汉市人社局介绍,暂时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减)员或少裁(减)员的参保企业;由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或国资、经信、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确认的提供医疗物资、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等物资供应保障的“三必需”企业以及卫健部门确认的新冠肺炎治疗定点医院等可进行申报。

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标准按照不超过6个月的当地月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申请困难企业稳岗返还且符合条件的,应从困难企业稳岗返还资金中扣除已获得的稳岗返还资金。

申报企业(单位)需符合以下条件:2019年1月1日前参加失业保险;2019年1月和2019年12月均有实际参保人数;申请时无失业保险欠费;不减员或减员率低于5.5%;生产经营困难企业2017年、2018年和2019年累计亏损或2019年度利润比2018年度下降30%以上;未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未进入破产清算、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未列入淘汰落后产能清单企业;制定了企业发展规划和稳岗措施并做出相关承诺。

申请人可于2020年10月31日前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选择“武汉市”,进入页面下方“武汉市特色服务”栏,点击“(法人)武汉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进入“稳岗返还”中的“困难企业稳岗返还申请”模块,按要求填报。填报完成后,下载打印《武汉市困难企业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申请表》并加盖公章,邮寄或送交至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失业保险窗口。

【编辑:符樱】

(作者:吴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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