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标世界银行标准平息企业上市风波,东湖高新区法院开“绿道”帮自贸区企业解难题

长江日报-长江网讯 “感谢法院的依法判决,企业才能拿回千万元货款。”日前,长江日报记者从东湖高新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妥善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涉及标的额一千余万元,从立案到调解结案仅用23天。

调解成功后,一名当事人坦言,没想到法院处理案件这么高效,快速地解决了我们的问题。东湖高新区法院开辟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帮助企业及时获得经营性资金,又缩短诉讼时间,节省当事人诉讼成本、减轻诉累。

自2017年4月以来,东湖高新区法院审结涉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内的刑事案件2613件、民商事案件21606件,其中知识产权类案件1682件,公司类纠纷214件,结案标的额近百亿元,为改善投资和市场环境、推动自贸区高质量发展注入“司法力量”。

对标世界银行标准化解企业上市难题

2019年,武汉一家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拟在创业板上市,这是当年湖北省重点扶持的预上市企业。岂料,在上市前证监会核查阶段,徐某突然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其为该公司股东。

得知被起诉后,企业心急如焚。按上市规定,公司在上市核查期如有诉讼,就要延期审查。

近年,世界银行曾出台营商环境指标评价标准,案件审理期限和对上市企业保护制度是重要得分指标。东湖高新区法院立案后,对标世界银行标准,为不耽误该企业的上市进程,从立案、分案到送达、开庭全部“提速”,并做好全套应对预案,既保证案件公正审理,又最大限度缩短审理进程。开庭当日,该股东称已邮寄提交延期开庭申请,要收集更多证据。因该股东未经法庭准许而拒不到庭,依法应当按撤诉处理,当天出具裁定书,全程仅耗时20余天。

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多亏了法院的依法裁定,才能让企业平息这个风波,顺利上市。

对隐性诋毁说“不”维护企业商誉

武汉有两家从事手机、车机互联产品研发的公司,是竞争对手。2016年,甲公司起诉乙公司侵犯其手机互联技术的商业秘密、软件的著作权和产品的发明专利。

拿到判决书后,甲公司断章取义,撰写了一份告知函,寄给乙公司的客户,声称乙公司侵犯甲公司的软件著作权和专利权,如果客户与乙公司继续合作,将涉嫌侵权。随后,乙公司将甲公司告上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定,甲公司从自身商业利益出发,断章取义地发布判决书片段内容,并借生效判决之名指控乙公司侵犯其知识产权,其指控与事实不符,损害了乙公司的商誉,构成不正当竞争。甲公司并未直接进行商业诽谤,而是用诱导性表达方式,引诱公众对乙公司作出负面评价,其行为极具隐秘性。

最终,法院判令甲公司停止侵权、在网站上刊登声明为乙公司消除影响,并赔偿乙公司经济损失和维权合理开支共计3万元。

承办法官表示,商誉是企业宝贵的无形资产,形成缓慢、丧失迅速。对这种隐性的、“升级版”的商业诋毁进行制裁,有利于保障公平竞争环境和服务高质量发展。(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杨旖旎 实习生胡慧旻)

【编辑:张玲】

(作者:耿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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