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不能因小区被盗等理由拒缴物业费,法官进社区以案说法宣传《民法典》

长江日报-长江网11月10日讯(记者谭德磊  通讯员陈思思)11月10日,武昌区南湖街中央花园社区活动广场热闹非凡,《民法典》学习宣传进社区暨小区业主依法维权法律咨询宣传周活动启动。法官以案说法,律师接受法律咨询,答疑解惑,居民表演三句半,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宣传《民法典》。

法官以案说法,宣传《民法典》。记者谭德磊 摄

“楼下居民在散步,楼上高空欲抛物,头顶安全受保护,快打住;小王家族分遗产,肚中宝宝未露脸,胎儿也有继承权,怎能免;九岁儿童玩游戏,无知充值三万币,依法退回真给力,很解气……”南湖街老年大学文艺团队的居民代表上台表演三句半,生动诠释《民法典》,台词幽默诙谐、朗朗上口,引得现场一片笑声,在场居民忍不住连连鼓掌。中央花园社区党员、居民、楼栋长、志愿者代表宣读倡议书,号召居民学好《民法典》,做守法公民。

居民代表表演三句半,生动诠释《民法典》。记者谭德磊 摄

活动现场开设“微讲座”,武昌区法院白沙洲法庭庭长徐晶以案说法。“明年施行的《民法典》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居民一定要知法懂法,依法维权。”她说,审判过程中经常遇到小区被盗、房屋漏水等法律纠纷案件,居民因此拒缴物业费,这不能成为抗辩理由。她举例解释,小区若发生盗窃案件,物业企业有义务协助报警,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证据,若物业企业疏于管理维护,则要承担责任,但居民也不能拒缴物业费。若遇到房屋漏水,首先要查明原因,如果是楼上楼下邻居房屋造成漏水,可以与邻居协商调解,或者提起诉讼。如果是屋顶、外墙漏水,居民可以向物业企业反映,房屋仍处在质保期内,物业企业应协助居民向开发商反映,及时维修;如果房屋超过质保期限,则要上报业委会,制定专业维修方案,经房管部门审核通过,启动房屋维修基金予以维修。诸如此类涉及居民法律维权的问题,在《民法典》中都能找到法律依据。

现场,南湖街司法所、辖区律师事务所摆摊设点,发放《民法典》宣传资料,现场接受居民法律咨询。针对小区居民提出的业委会换届选举如何依法组织、小区共有房屋如何维权确权、漏水维修等维修金使用法定程序、小区物业管理的业委会法定责任、小区物业管理的居委会法定责任等热点、痛点、难点问题,律师给出专业答复和意见。

律师现场接受居民法律咨询。记者谭德磊 摄

当天,中央花园社区下沉党员“邻里法律帮帮团”“正能量宣讲团”正式成立,下沉党员、律师等纷纷入团,承诺为辖区居民提供专业服务。

【编辑:张颖惠】

(作者:谭德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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