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提示不醒目,老人摔伤,超市赔了1万元

长江日报-长江网12月10日讯(记者夏晶 通讯员田晨希)安全提示标志不醒目,而且进入超市的消费者必须先搭电梯才能进入一楼,武汉一家超市因此赔偿了一名摔伤的老人1万元医疗费作为补偿。

张奶奶今年78岁,年初,她带着4岁的孙女到青山一超市逛街,在电梯上不慎摔倒。经诊断,右侧股骨颈骨骨折、右下肢肌间静脉血栓。住院期间,她用于治疗的费用达2万多元,而超市方表示只愿意出2000元,双方难以达成一致。

5月份,张奶奶坐着轮椅找到了武汉市青山区法援中心。经司法鉴定,她的伤情为九级伤残。

湖北思孟律师事务所律师黄翔受理了此案,但收集证据是个难题:张奶奶年纪较大,时间又过去太久,记不清当时受伤时的具体情形,4岁的小孙女也无法还原事实,案件一度陷入困境。

黄翔和同事胡婷一起来到事发的超市,发现超市将乘坐电梯的安全提示张贴在电梯扶手靠近脚的下半部分,顾客如果不弯腰根本看不到提示。

事发超市扶梯的安全提示并不醒目。  记者夏晶 摄

随后,他们来到仁和路地铁站, 在地铁站他们看到电梯上下位置靠墙边张贴有明显的扶梯乘坐安全提示,乘客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也标明的非常清楚。

地铁站扶梯安全提示。  记者夏晶 摄

在现场他又发现,超市只有一个上行电梯入口,消费者必须先上二楼才能从一楼出去,安全设施上有漏洞。“消费者条例规定,超市等场所应当为老人、小孩提供便利途径和设施”,这一证据成为张奶奶索赔的合理依据。

10日,黄翔律师告诉记者,经过两次庭前调解后,超市愿意赔偿1万元医疗费作为补偿。黄翔介绍,虽然安全提示如何放置没有一个具体标准,但一定要放置在明显位置。

【编辑:丁翾】

更多法律咨询交流,请加群讨论——



(作者:夏晶)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