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变“承诺” ,这项法律援助新措施帮市民追回欠薪

长江日报-长江网12月11日讯 被恶意劝退并克扣两个月工资,市民王女士在寻求法律援助时,受益于一项减证便民新措施的落地,让她不仅顺利追回欠薪,而且避免了来回奔波开“证明”。近日,拿到欠薪的王女士给洪山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办案律师徐鹏送去一面锦旗。

市民王女士给洪山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办案律师送锦旗致谢。 通讯员供图

小王被公司恶意劝退并克扣两个月工资后,到洪山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支持了她的仲裁请求,公司不服起诉到法院,小王应诉。

“你好,我家庭条件困难,想申请法律援助,需要什么条件呢?”由于不知道如何收集证据,小王到洪山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如何维权。“之前经济困难证明需要申请人所在的社区及街道对申请人的经济困难状况进行核实无误后盖章,现在只需要申请人对自身经济困难状况进行书面承诺。”律师徐鹏的一番话,让小王心里有了底。

今年6月3日,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取消部分省本级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对《湖北省法律援助条例》原第二十条作出修改,将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提供和填写材料中包含的“经济困难证明”改为“经济困难告知承诺书”。

小王进行书面承诺后,很快就通过了法律援助申请。办案过程中,徐鹏律师作为她的代理律师陪同其开庭。徐鹏称,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本案存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克扣工资,公司应支付双倍工资差额、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公司所提起诉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也未提交相应证据予以证实,应予驳回。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公司一次性支付小王19000元。

小王告诉记者,社区和街道核实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比较繁琐,无法在短时间内申请到法律援助。“现在政府出台新举措,变‘证明’为‘承诺’,确实帮百姓解决了实际困难。”(记者陶可祎 通讯员邓洲 刘平安 戴小棋)

【编辑:邓腊秀】

(作者:陶可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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