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法学院系专家齐聚武汉,倡议共建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平台

长江日报-长江网12月12日讯(见习记者 邱茹婷通讯员 马秋芬)12月11日,由武汉工程大学联合长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武汉工程大学法商学院、长江财经传媒研究院承办,长江财经智库与澳大利亚北溟教育武汉办事处协办的第二届中澳法学教育(湖北)高峰论坛上,省法学会、中澳高校法学院系、知名律所负责人共同发出倡议,共建湖北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平台。

第二届中澳法学教育(湖北)高峰论坛现场

随着全球化形势的加强,中国与世界各国的合作与交流日益紧密,各种涉外活动增多,涉外法务活动空前频繁,迫切需要一大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涉外法治人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刘仁山教授高屋建瓴地谈到新文科建设背景下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问题,指出新文科建背景下法科学生综合性跨学科学习的重要性,也是高校人文精神培养,学科交叉融合,教育方式和学习方法的基本要求,更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统筹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的要求。武汉工程大学法商学院院长金明浩教授认为,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是全球法治的两个方面,都不可或缺。中国的涉外法治专业人才培养首先应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通过课程设置、实践教学、对外交流、部门联动等举措培养一批具备国际视野及国际化素养、良好国际交流沟通能力以及拥有涉外法治专业基础的优秀国际化法治人才。


湖北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湖北法官进修学院常务副院长杨文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刘仁山教授

武汉工程大学法商学院院长金明浩教授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熊琦教授和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高级法官尹为从知识产权的角度探讨了司法审判对国际化人才的需求和法学教育的开展,他们表示:在涉外知识产权案件中,需要密切关注国际司法动态,域外法律规则,国际关系变迁等,还需慎重处理和对待可能涉及的国际关系。因此,在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上,技术视野、法律思维、实务经验、理论积淀、法律学科的体系建设等方面尤为重要。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石先钰教授在发言中强调了在人才培养中法律职业伦理学等法律理论基础的重要性。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熊琦教授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高级法官尹为

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石先钰教授

北溟教育集团悉尼北岸律师行主任 黄坚龙律师

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律师余佳奇

北溟教育集团悉尼北岸律师行主任律师黄坚龙和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律师余佳奇在探讨中更加注重实践和扎实的基础技能,并指出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高校有责任处理好两者的关系,可以加强校企合作,搭建平台,让学生们进行实战训练,以此打好优秀涉外法治人才的根基。

据悉,本次论坛由湖北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指导,武汉工程大学与长江日报报业集团联合主办,武汉工程大学法商学院和长江财经传媒研究院承办,长江财经智库与澳大利亚北溟教育武汉办事处协办,汇聚中澳知名法学院院长、学科负责人和法律实务机构的海内外专家学者。

院长论坛现场

大会精彩发言集锦:

悉尼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莱斯利教授:法律执业方式正在变化,而且还将继续变化,从广义上讲,技术是改变法律运作方式的一个原因,我们的大型企业客户,正期待着更广泛的、更有效率的服务,来解决困难。作为法律教育者,我们希望学生熟悉使用法律技术,学会与客户进行远距离互动,懂得如何与团队在线合作和有效沟通,以及如何适应环境。

武汉理工大学法学与人文社会学院副院长刘介明教授:国际化法学人才培养上应认识技术对立法、执法的影响,思考虚拟化教学的作用。

湖北大学法律系主任曾丽洁副教授:法学教育可采用公共管理加法学的传统教学模式,以及法学加英语双语教学,提升法学生国际化综合素质。

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院长邱秋教授:要加大国际化师资的投入、增设相关基础课程,拓宽学生国际化培养路径。

江汉大学法学院院长赵立新教授:法学的教育目标应从法学教育办学机制开始,培养应用型的法律人才。

长江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彭泽君教授:我们在培养上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模式,注重理论与实践并重, 法学院师资队伍由名师大师领衔、实务专家参与、双师型教师主导,始终为培养高素质的卓越法律人才,助力中国未来法治建设而努力。

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黄利红副教授:我们在国外分别与美、韩等国家的法律院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交流与合作关系;在国内与台湾及内地各法律院校和研究机构保持着密切的联系,进行了广泛的学术交流与合作。

湖北师范大学经济管理与法学院副院长陈向军教授:重视国际化法学教育,学生在就业中将占有很大优势。

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主任姜冬律师:法学人需志存高远,脚踏实地,坚持法律信仰,有最基本的法学精神,法律理想。

湖北百思得律师事务所主任何应伟律师:律师是法治理想的追梦人,法律实践平台的搭建至关重要。

北京大学出版社法律部主任邹记东和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涂永前教授:法学人才的国际化培养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要切实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逐步提升法科毕业生通晓国际规则,处理国际法律事务能力的迫切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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