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公证立遗嘱将房子留给一儿一女,如今能改立遗嘱吗? | 民法典解读之继承编

长江日报-长江网12月19日讯(记者夏晶 通讯员徐晓雪)家住硚口区的熊女士(化名)夫妇名下有两套房屋。2018年,熊女士夫妇在公证处立下遗嘱将两套房屋留给儿女一人一套。但最近几年都是女儿照顾二老的生活起居,而儿子却对两位老人不闻不问,过年过节也没来看看父母。

于是老两口想重新立一份遗嘱,将两套房子全部留给女儿继承,但因已经立下公证遗嘱,二老不知道是否可以改立遗嘱,无奈只得寻求社区律师的帮助。

硚口区社区律师邓满平了解情况后告诉二老,2021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可以解决二老的顾虑。

民法典第 1142 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遗嘱为准。

登记在熊女士夫妇名下的两套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老可以共同重新书写一份新的遗嘱,将两套房屋的所有权留给女儿。重新书写的遗嘱可对之前立下的遗嘱进行撤销,重新书写的遗嘱无需办理公证即有法律效力。公证遗嘱不再具有优先性,若是立下数份遗嘱,内容相抵的,应统一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民法典》取消了公证遗嘱的优先效力,坚持将6种遗嘱形式置于平等地位,更加有利于立遗嘱人自主选择订立遗嘱的形式,站在维护立遗嘱人内心的真实角度,保障了公民的财产权,维护了意思自治的原则。

近日,在社区律师的指导和帮助下,两位老人已经重新订立了一份新的遗嘱。

法律小贴士

1、民法中的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即指将死者生前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转归有权取得该项财产的人所有的法律制度。

2、继承人依照法律规定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称为继承权,继承权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①是一种财产权利,通过继承实现财产的移转。

②以人身关系为基础。世界各国有关法定继承的规定,都是以继承人和被继承人存在婚姻、血缘等关系为依据而确定的。

③继承权的实现要有一定的法律事实。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只有被继承人死亡这一法律事实出现以后,继承权才成为既得权,开始遗产继承。在实行遗嘱继承制的国家,还需要有被继承人设立遗嘱的法律事实。

【编辑:张颖惠】

(作者:夏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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