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的权益不是企业“让”出来的 | 长江评论

长江日报-长江网评论员鲁珊

2020届应届毕业生小江最近上了微博热搜。这位“较真”的小伙爆料说,他2020年7月2日入职申通快递,9月7日,申通快递副总监告知,部门要求9点以后下班,说这是为员工负责,并说不要在这个年纪谈恋爱。小江拒绝了,便于9月9日被告知因试用期不合格被辞退。于是小江向上海青浦区仲裁委提交申请,仲裁委裁定申通快递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判决依法支付赔偿金,对此申通快递提起上诉。

小江一开微博,就上了热搜。他成为人们关注和议论的焦点,原因大概有二:一是对“996”式工作强度的不满引起人们普遍共鸣;二是年轻的小江面对大企业时拿起了法律武器。

过度加班并不是第一次上热搜,近年来,“996”“007”不但成为上班族的流行词,也成为自嘲和无奈的情绪出口。在2020年,“打工人”成为年度热词,可见超时工作和加班压力在社会情绪上反映强烈。然而,对“996”“007”式的工作强度,一些企业经营者反而认为,年轻人拥有“996”的工作机会是一种福报,你不愿加班,有的是人加班,所以你应当珍惜加班机会。

对此,网络上不断有不同年龄的人吐槽,一些表示无奈,一些表达不满,但大多止步于“谈一谈”。这可以理解,因为企业经营者的描述有部分现实性,而与一家大企业比较起来,一个人的想法与力量都如此微弱。

然而,有现实性不等于有合法性。《劳动法》对加班有明确而详尽的规定,因此年轻的小江要求法律管一管时,获得了劳动仲裁的支持。

劳动者的权益不是企业“让”出来的,而是需要劳动者积极争取的,法律就是维护权益的有力武器。《劳动法》是所有劳动者反对畸形工作状态的宣言,也是劳动者和企业生存的环境和约定。保障劳动权益的法律,是使劳动成为劳动。法律在劳动过程中动起来、管起来,不但对劳动者有益,事实上对企业健康发展也有益。

在现代社会,权利都需要积极争取,法律在动起来的时候,就会变成坚强的保障和可靠的力量。只有越来越多的人拿起法律武器去保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止于“吐槽”,劳动关系就会越来越健康,劳动者权益也会越来越被尊重和维护。

【编辑:丁翾】

(作者:鲁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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