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齐齐哈尔:明确所有住宅小区分类管控等级和管控措施

1月17日,黑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全省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葛洪介绍了疫情防控下步工作安排。

葛洪表示,黑龙江省重点强化农村疫情防控。制定“严七条”,严禁举办各类庆典、宗教、促销、娱乐性聚集活动,倡导少走亲访友、少串门、少扎堆、不聚餐,严禁大办婚丧嫁娶,倡导文明节庆新风、“喜事缓办、丧事简办”,严格返乡人员、外来人员管理,全面实行登记备案管理,进行健康监测等。

绥化:禁机动车上路,无感染者小区限制采买次数

记者从黑龙江绥化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了解到,鉴于绥化市疫情防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绥化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从即日起绥化市区实行最严格精准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车辆管控措施,绥化市北林区、绥化经开区城乡范围内,所有机动车、电动车一律禁止上路通行。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救护、应急救援、运送生产生活物资的车辆凭绥化市或北林区、绥化经开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放的车辆通行证或专用证明文件允许按规定路线、规定时间通行。

二、对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小区(村屯)以楼(房)为单元实行封闭式管理,人员实施居家隔离,设置围栏、隔档,贴封条等硬性管控措施,坚决阻断传播风险,物资供应由所在街道(社区)、乡镇(村)负责代购。

三、对未发现确诊病例的社区(村屯),严格落实每个家庭每3天1人次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制度。除参加疫情防控工作和确保民生所需人员凭绥化市或北林区、绥化经开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放的通行证出入所在小区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出入。小区楼栋之间、单元之间、楼层之间不能相互走动,村屯不能出现相互串门、打扑克、打麻将等聚集现象,必须做到全部居家不外出。

四、除超市、食杂店、粮油店、果蔬店、药店、兽药店、饲料店等必需的生活保障企业和重点生产加工企业外,其余场所一律暂停营业。

五、无通行证车辆上路行驶的,一经发现,交管部门依法查扣。未按规定使用车辆通行证,或未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一经发现,没收车辆通行证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所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防控疫情需要返岗在岗工作外,一律不得擅自到工作单位,确保在家不出门,利用网络工具分散办公。

齐齐哈尔:明确所有住宅小区分类管控等级和管控措施

17日,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明确住宅小区分类管控等级和管控措施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小区分类管控,按照《关于进一步统筹做好北三区居民小区封闭管控工作的通知》(齐疫指办发〔2020〕100号)和《关于切实做好北三区居民小区分类管控工作的通知》(齐疫指办发〔2021〕12号)要求,经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对龙沙区、建华区、铁锋区居民小区分类等级和管控措施明确如下:

一、一类管控小区

龙沙区奥悦华庭和三合家园B区。

以上小区整体封闭,除卫生防疫和垃圾清运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禁止出入。



二、二类管控小区

龙沙区锦江阁一期、锦江阁二期等58个小区和单散二运家属楼1栋。

建华区溪畔华庭A区、溪畔华庭B区等47个小区。

铁锋区禧园小区、南化A小区等22个小区和纺织2号楼等3栋单散楼。

以上小区非本小区居民不得进入小区。封闭密切接触者居住单元。小区内居民每户三天一人次出行。机关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企业工作人员、个体工商户凭工作证或单位证明正常出入。

三、有次密接者比照四类管控的小区

龙沙区齐大小区、沿江小区等34个小区和园艺007、龙华楼等6个单散楼。

建华区安居浏园中区北、安居金园北等14个小区。

铁锋区清馨雅居B区、人民小区等16个小区和单散南浦一号楼1栋。

以上小区非本小区居民不得进入小区。封闭次密接触者的住宅门。小区内居民每户一天一人次出行。机关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企业工作人员、个体工商户凭工作证或单位证明正常出入。

其他小区为四类管控小区。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总台央视记者 郭晓光  于文波)

【编辑:戴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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