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陂区顺利通过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考核验收

长江日报讯(记者戴红兵 通讯员于海涛 阮炜 孙旋)独具特色的地质地貌,秀丽多姿的青山碧水,丰富悠久的文化底蕴,强劲迅猛的生态产业,有着“江城绿谷”之称的黄陂区,近日顺利通过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考核验收。


木兰山村 图片由黄陂区提供

1月14日,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处一级调研员王建平率考核验收组对黄陂区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进行现场核查。考核验收组分别前往前川、姚家集污水处理厂、前川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木兰湖生态廊道、蔡家榨街凤凰寨村、周大福珠宝文化产业园(武汉)等地,就工业废弃物处置、生态环境建设、水环境保护与治理、生态产业发展等方面工作进行实地核查与查阅创建工作档案资料。


黄陂区泥河水库  图片由黄陂区提供

1月15日,在现场验收反馈会上,省考核验收专家组一致同意,黄陂区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通过现场考核验收。专家组认为,黄陂区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生态文明建设投入力度不断加大,环保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生态产业蓬勃发展,各项指标总体达到考核要求。

据悉,近年来,黄陂区以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抓手,不断强化生态优先的发展导向,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环保督察整改为抓手,扎实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深入开展长江大保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控、省控断面考核水质全面达标,15个城镇和乡镇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改善,截止2020年11月,黄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85天,优良天数同比2015年11月增加59天,PM10、PM2.5日均浓度同比2015年分别下降38%、43.63%。优良天数比例从2018年的74.6%增加到2020年(1-11月)的86.6%。

“十三五”时期,黄陂区结合全域旅游、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日益改善。建改扩建21个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实现乡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全覆盖;为全区433个行政村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取得新进展,共计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省级生态乡镇11个、市级生态乡镇11个、国家级生态村2个、省级生态村59个、市级生态村229个。

黄陂院基寺水库  图片由黄陂区提供


(作者:戴红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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