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年轻人不知道去药店可以“拆零买药”

江岸区后湖五路天济大药房有药品拆零服务。   记者孙笑天 摄

长江日报-长江网1月21日讯(记者孙笑天)到药店买一盒药,只吃了几天。剩下的,放着放着就过期了。过期药品是有害垃圾,又不能随意扔掉。近日,网民程先生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上建议,应在药店推广家庭常用药品的拆零销售。

记者采访发现,老年人大多知道药品可拆零销售,却不愿这样买;大部分年轻人得知药品可拆零销售,都很惊讶,表示愿意尝试拆零购药。

对此,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应,将继续鼓励全市零售药店为市民提供药品拆零销售服务。

市民建议:药店推广拆零售药

市民程先生前段时间整理家中的柜子,发现了不少药品。他把这些“藏品”收集到一起,足有整整一大包,其中过期药不少。他说,平时去药店买药,往往病情好转后,剩下的药搁置了,慢慢地,家里的药越积越多。

网民程先生家“藏”着的部分药品。     (程先生 供图)

程先生认为,药品“藏”到过期,很浪费。同时,过期药品属于有害垃圾,处理起来也不方便,“在药店推广拆零销售,这个问题就好解决了”。

探访近20家药店,仅4家可拆零卖药

19日、20日,记者探访汉口北湖、香港路、杨汊湖、后湖片区的同济堂、益丰、老百姓等品牌药店近20家,发现仅有4家药店设有拆零专柜。不少药店的工作人员甚至表示:“没听过有药品拆零销售。”

在设置有拆零专柜的江岸区兴业南路一家天济大药房,记者看到,柜中放置的主要是治疗疼痛、腹泻等的药品。工作人员介绍,这些药品见效快、疗程短,一般患者吃上一两次,病情就缓解了。

江岸区兴业南路天济大药房药品的拆零专柜。   记者孙笑天 摄

天济大药房后湖区经理沈静表示,相关主管部门并没有强制规定要求拆零售卖,也没有规定哪些药品可以拆零卖,但是他们依然响应“拆零销售”的号召,挑选了10余种家庭常用药进行拆零售卖,“这是一种延伸服务”。

拆零购买的顾客少,“一年不超过10次”

对于为何设置拆零柜台的药店这么少?在一家药店从事执业药师30多年的王先生分析,近10年药品拆零销售越来越少,原因有三:首先,不少药品包装都趋于合理。以板蓝根为例,很多药厂都出品了10袋左右的小包装;其次,药品拆零有严格的质量管理,要配备拆零工具、建立台账,还存在安全存储等问题;此外,很多顾客不愿购买已经拆封的药品。

王先生说,光顾他所在药店的市民提出拆零购买的很少,“一年下来,出售拆零药的次数不超过10次”。

江岸区余华岭社区一家药店的拆零药箱。  记者孙笑天 摄

沈静表示,她负责片区的药房都有药品拆零服务,而根据统计,购买拆零药的以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居多。“有个小伙子想买16元钱12粒的一种药,又觉得吃不了那么多,提出了零买,我们最后以5元的价格卖给他了4粒。”

她同时提醒,过期药品已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属于有害垃圾,不能随意丢弃。

老人知道拆零不愿买,年轻人不知道却愿意尝试

针对药品拆零销售,记者随机采访了10余位市民发现:老年人大多知道药品可以拆零销售,却不愿拆零购药;年轻人大多不知道药品可以拆零销售,得知这种方式后,纷纷表示愿意买拆零药。

61岁的李女士告诉记者,她年轻时,药品都是零卖的,医生用纸把药分开包装,一小包就是一次的量。现在,她却不会选择拆零购药了。“年纪大了,身体毛病多,药吃得多;另外,没包装也不方便掌握用法和保质期。”

“从来没听说过药品还可以拆零购买。”刚参加工作的郑先生表示,他喜欢打篮球,受伤了,会买一些止疼消炎药。“每次都是一盒一盒买,只会吃一两次,能零买当然好,避免浪费。”

市场监管部门:鼓励药店提供拆零销售服务

记者检索发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三十八条中注明:“药品零售操作规程应当包括药品拆零销售。”

去年11月24日,北京市发布《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药品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要鼓励辖区有条件的、群众需求较多的药品零售企业开展药品拆零销售、24小时售药、送药上门等药学服务工作,满足公众多样化的购药需求。

针对网民建议,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对于药品拆零销售没有强制要求,属于市场行为,但该局将继续鼓励零售药店为市民提供药品拆零销售服务,及时向上游供应商、药品生产企业反馈消费者相关需求信息,以便药品生产企业根据市场情况对产品进行适当调整。

【编辑:丁翾】

(作者:孙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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