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武汉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武汉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1年1月31日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大会主席团:

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武汉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2020年政府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和2021年政府投资计划草案的报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以及政府投资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0年是武汉发展史上极不平凡、极其艰难的一年。全市上下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工作部署以及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各项决议,积极有效应对风险挑战,全力打好抗疫保卫战、防汛保卫战、疫后复苏保卫战,经济社会发展呈现了强劲重振态势,总体情况好于预期。成绩来之不易,应当给予充分肯定。同时也要看到,受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部分指标未能如期完成。当前中小微企业经营还比较困难,科技成果转化利用不够充分,产业链延伸不足、水平不高,经济外向度有待提高,城乡区域发展差距还比较大,营商环境还需进一步改善,民生社会领域还存在短板弱项。对此,应该采取更加精准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符合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符合市委关于奋力求进、奋力出彩的工作要求,指导思想明确,重点内容突出,主要预期目标和工作安排积极可行;政府投资计划安排合理,符合实际。建议批准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全面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做好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至关重要。为此,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突出创新引擎,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积极创建东湖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高标准打造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核心承载区,加快建设东湖实验室和湖北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大力实施武汉英才计划,推进助企引才、学子留汉、技能人才培育工程,加快集聚创新人才。实行“揭榜挂帅”等制度,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加快建设湖北技术交易大市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二、优化产业体系,发展壮大实体经济。深入实施支柱产业壮大计划,着力推进产业基础再造和新一轮技改,加快“建链、补链、强链”,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深入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超前布局未来产业,加快形成经济新增长点。深入实施现代服务业升级计划,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提升生活性服务业供给能力和水平。大力发展精致农业、品牌农业、智慧农业,加快建设武汉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努力打造“中国种都”。突破性发展数字经济,推进5G、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打造“光芯屏端网云智”等数字经济产业集群,加强数字经济应用和安全法治保障。

三、着力扩大内需,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强需求侧管理,积极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全方位优化消费环境,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稳定扩大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大力发展新型消费,促进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发展。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深入推进疫后重振“十大工程”,加快沿江高铁武汉段、天河机场扩容等重大项目建设。提高政府投资的精准度和有效性,更好撬动民间投资。加快打造“九州通衢”新枢纽,完善多式联运的集疏运体系,积极推进物流降低成本。实施外贸主体培育行动,畅通铁水联运国际物流新通道,加强自贸区、综保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等开放平台建设,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

四、强化“一主引领”,增强区域发展协调性。立足做大做强武汉,加快构建“主城做优、四副做强、城乡一体、融合发展”空间发展格局。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提标行动和城市更新行动,高位推进“两江四岸”规划建设,加快轨道交通和城市快速路建设,完善城市核心功能;实施美丽乡村建设扩面提质行动,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推进武汉城市圈大通道建设,提升城市能级和辐射带动力,引领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带动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五、全面深化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面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推进群众和企业办事“一网通办、一事联办、全市通办”。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加快建设区域金融中心,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着力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积极开展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市属国有企业。依法平等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坚决破除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各种壁垒。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保持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

六、坚持人民至上,不断增进民生福祉。落实就业优先政策,保障和解决好重点人群就业,鼓励多渠道灵活就业。持续推进公益普惠性托幼机构建设,推动义务教育资源优质均衡发展。大力发展普惠性养老服务。积极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长租房、人才安居房建设,不断完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作用,最大限度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快推进抗疫特别国债项目建设,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认真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高水平建设百里长江生态廊道,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不断提升城市生态品质。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努力打造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的“武汉样板”。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2021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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