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保护,不只是保护长江本身 | 两会快评

长江日报-长江网评论员 杨于泽

在全国两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人大内蒙古代表团和青海代表团审议时发表的重要讲话,都强调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

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总书记强调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并要求强化源头治理、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实施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在参加青海代表团审议时,总书记肯定青海“把生态保护放在首位,体现了生态保护的政治自觉”。

生态文明建设很重要,但它与发展不是两张皮,必须与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的发展一体规划,一体推进。它们之间实际上可以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大江大湖成就了大武汉之大,保护大江大湖是武汉义不容辞的责任,武汉理应强化生态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自觉。对于共抓长江大保护,国家专门出台了我国首个流域性环境保护法《长江保护法》,武汉作为长江孕育和养育的城市,抓好长江大保护是理所当然的。保护长江绝不只是保护长江本身,而是要保护好整个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包括武汉的大江大湖,实际上是全部绿水青山。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武汉的大江大湖、所有山体都是上天给武汉的珍贵资源,现在这些资源传到我们手上,必须倍加珍惜。大江大湖是武汉的特色,我们要坚决守护武汉的特色。恰恰是这一特色,赋予城市形象塑造、旅游开发、生态效益上的无限可能性。

在资源、环境保护方面,武汉有成功的先例和经验。比如对东湖,武汉市曾明确如果没能力、缺思路开发就暂时保护起来,留待将来有能力、有思路时再开发的方针,东湖基本上原汁原味地保护下来了。

谈到长江大保护,习近平总书记讲得很清楚,保护不是不要大的发展,而是要立下生态优先的规矩,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武汉经济当前正在调结构、转方式、换动能,这也为武汉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空间和机遇。保护大江大湖是一股倒逼高质量发展的力量,武汉应当用好这股倒逼力量。

【编辑:付豪】

(作者:杨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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