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市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有效打击假酒团伙

近日,京山市检察院依法对生产假冒茅台酒团伙主犯张某甲、张某乙批准逮捕。

经查,2020年,犯罪嫌疑人张某甲一直在深圳市收集旧茅台酒瓶,逐渐产生了制造假茅台酒的想法。于是张某甲购买了茅台酒包装盒等耗材邮寄回京山老家,并分多次购买习酒共107件。2021年1月,张某甲伙同同乡的张某乙、张某丙、张某丁、许某某等五人,在张某乙老屋中将习酒灌入茅台酒瓶后重新包装,以此方法制造假茅台酒共计107件。

2021年1月18日,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查获假冒飞天茅台酒107件,同时将犯罪嫌疑人张某丙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2021年1月21日,犯罪嫌疑人张某甲、张某乙投案自首。

案发后,京山市检察院迅速反应,提前介入,参与案件讨论,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对证据情况进行了综合研判,对可能涉嫌的两种罪名进行了深入剖析。该院建议公安机关及时将搜查扣押的物品进行真伪鉴定。经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鉴定,该物品系以次充好的假冒伪劣产品。

为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稳定,京山市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持续深化与公安机关及有关执法部门的合作,形成合力,有效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通讯员 张敬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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