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特地上门来为我服务,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提供法律帮助,维护我的合法权益。”3月19日,在办理完法律援助申请手续后,陈婆婆握着新洲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工作人员的手感激地说道。
不久前,家住新洲区汪集街道河口村的李爹爹在家附近骑自行车时,遇程某驾驶货车经过,超车时不慎将李爹爹撞倒,致其受伤送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双方多次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李爹爹的家人陈婆婆一直没有得到赔偿。
陈婆婆通过社区律师了解到新洲区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电话,抱着试试的想法拨打电话申请援助,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区司法局公法科认为陈婆婆符合援助条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但由于陈婆婆身体不好正在医院住院治疗,行动不便,便决定上门为她提供服务。
3月19日,区司法局公法科工作人员赶往新洲区佳人医院,为在此住院的陈婆婆提供上门审查受理法律援助案件服务。向陈婆婆了解案件情况,确认其申请法律援助的意愿后,工作人员现场审查了陈婆婆提供的身份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证据材料,并帮助她填写了援助申请书等相关手续,正式受理该案件。
为高质量推进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进一步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区司法局启动了法律援助领域落实民生实事项目,通过“减证明、减时限、减材料”,落实经济困难承诺制,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患有重大疾病或正在接受住院治疗的病人提供法律援助上门服务,实现法律援助“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打通法律援助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不断提升群众法律援助获得感。今年以来,区司法局已上门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件。不管路程远近,只要能为申请人提供帮助,保障公民享受法律服务的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就是法律援助工作最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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