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局“三个主动”夯实网络交易监管基础

一是主动完善主体数据库。在大力发展网络经营主体的基础上,通过拉网式涉网搜索和“购买服务”方式对已登记的市场主体进行排查,及时将市场主体设立的网站录入网监平台。对部分停用、域名增加改变、对网站有变动的企业进行建档修改,及时更新建档数据。密切关注移动端互联网,如微信公众号、APP、小程序并建立台账。截至目前,该局共建档入库网络经营主体580户,登记微信公众号、APP、小程序台账共68个。

二是主动发放涉网企业营业执照“电子标识”。针对当前互联网诈骗、不正当竞争、传销、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开展网上亮照工作,促使企业在虚拟网络中诚信自律利用各类会议、学习培训、实地走访、日常检查,对已登记发照的涉网企业进行现场指导,帮助企业在网上申请电子链接标识并规范加载到网站首页。截至目前,该局共发放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320个,占襄阳地区已发放标识的80%。

三是主动开展线上线下巡查采用网上巡查与实地巡查相结合、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方式,结合“网剑行动禁止野生动物交易”“长江禁渔”等专项行动,重点对辖区内网络经营主体进行巡查。对巡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对网络经营主体做出相应提示、警告、告诫、责令限期改正等处置措施需要立案查处的,做好相关证据的采集,一并移交执法大队查处。截至目前,共开展网络巡查1800次,下达督办通知书22个,责令删除违法违规信息88条,移交案源18个,办理案件6个。(枣阳市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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