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关注秭归检察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农资犯罪

为《检察日报》报道版面

本网讯(通讯员李丹)316日,《检察日报》六版“明镜周刊·一线”专版,以“10天销售伪劣化肥300余吨——湖北秭归:两名犯罪嫌疑人被起诉”为题,刊载了通讯员赵杰、记者蒋长顺采写的报道,推介了秭归人民检察院坚持司法为民,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优化营商环境的办案故事。

报道全文如下:

10天销售伪劣化肥300余吨

湖北秭归:两名犯罪嫌疑人被起诉

湖北省秭归县是中国著名的“脐橙之乡”,橙农约有18万人,脐橙规模化种植面积达35万亩,鲜果产值突破30亿元,小小脐橙是橙农脱贫致富的“黄金果”。然而,不法分子却把黑手伸进了脐橙种植不可或缺的肥料市场。226日,秭归县检察院以张某某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高某某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201910月,张某某、高某某从河北来到秭归,组织专门的销售团队,打着柑橘种植技术培训会的幌子,采取赠送礼品,提供免费接送、免费午餐等方式,吸引橙农参加集中“培训”,低价推销由石家庄某公司生产的“碳酶61”肥料。短短10天,二人就销售300余吨,销售金额达80余万元。不料,果树在施肥后,相继出现枯萎、坏死等症状,受害橙农达300余人。经检测,这些外包装看似正规的肥料并不符合质量标准,属于劣质产品。

案发后,张某某、高某某主动投案自首,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遂决定对二人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官在讯问过程中发现,二人一改认罪认罚态度,对犯罪数额等犯罪事实极力狡辩、否认,明显存在串供、翻供情形。

为确保审查起诉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掌握的证据,检察官果断决定,先行追捕,然后补强证据。20201222日,张某某、高某某被依法羁押。

该案涉及群众多、交易笔数多,加之张某某、高某某串供、翻供,对办案检察官来说,进一步夯实证据、弄清事实至关重要。检察官围绕肥料销售数量及金额认定、其他参与人员情况等内容,从11个大方面、24个小类别的具体问题着手,先后两次详细列明补充侦查提纲,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最终制作完成50余页审查报告,并顺利提起公诉。

“制售劣质肥料,严重损害了营商环境和农民权益。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向制假售假行为坚决亮剑,既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也是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践行。”办案检察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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